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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牟定县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3MB1534477C-/2023-0425004 公文目录:补齐卫生短板 发文日期:2023年04月25日 主题词: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方案的通知 文  号:牟卫发〔2023〕29号 成文日期:

县乡各卫生健康单位:

现将《牟定县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牟定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25日

牟定县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卫生健康系统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若干要求》(国卫基层发〔2022〕20号)《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国卫扶贫发〔2021〕6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做好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5号)及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推动建立城市医疗卫生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有效提升县域特别是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农村居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优化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供给,建立医疗卫生人员“下沉、流动、共享”的柔性用人机制,引导医疗卫生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实现农村群众“头疼脑热”在乡镇、村里解决,增强农村居民看病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中西医并重”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立足县域人口流动变动趋势和乡村形态变化实际,遵循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向,优化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进一步强化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采取“固定设施、流动服务”的方式,推动服务重心下移、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适应农村居民健康服务需求,持续巩固拓展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在乡村两级探索建立柔性用人机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立稳定的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机制,乡级医疗卫生人员队伍进一步壮大,持续保持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农村居民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明显提升,实现“一般的病在县级解决,头疼脑热在乡镇、村里解决”。

二、组织保障

成立牟定县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普 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曾 勇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汪 梅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朱晓琴 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总院院长

成 员:翁艳仙 县卫生健康局基妇股股长

刘述丽 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药政股股长

吴泽春 县中医医院院长

普显珅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普辞和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潘 庚 新桥中心卫生院院长

李少华 安乐中心卫生院院长

王赵琳 共和镇天台中心卫生院院长

刘水长 共和镇新甸卫生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杜海萍 共和镇田心卫生院院长

朱云梅 江坡镇卫生院院长

李会江 凤屯镇卫生院院长

尚玉龙 戌街乡卫生院院长

饶海峰 蟠猫乡卫生院院长

普丽梅 共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督促落实工作措施,研究并及时解决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因地制宜开展村级巡诊服务

1.乡镇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内服务人口少、服务需求较小、不适宜配置固定村医的行政村巡诊服务,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2.县紧密型医共体总院要组建由临床类别医师、中医类别医师、护士、公共卫生人员、辅助科室人员参与的巡诊团队,对乡镇卫生院能力薄弱、难以开展巡诊服务的,要统筹提供对村级的巡诊服务。

3.巡诊时间要相对固定,原则上每周至少2次,每次至少半天,对服务需求较小的地区可调整巡诊频次。结合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特点合理安排巡诊服务时间,通过巡诊(巡回医疗)车、流动医疗车等多种形式向农村居民提供上门服务,使农村居民在“家门口”就能获得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面向乡村两级做好派驻服务

1.对服务人口多、服务需求较大、短期内招不到合格村医且邻(联)村服务难以覆盖的行政村,乡镇卫生院要选派合格的医务人员开展村级派驻服务。村级派驻服务人员原则上每周在村卫生室工作时间不少于5日,每日不少于半天,在同一个行政村至少连续服务半年,医务人员可分片包干若干村。

2.对县域内卫生人力不足、服务能力较弱的乡镇卫生院,县域医共体总院要选派医务人员开展乡级派驻服务,对尚未按要求配齐公共卫生医师的卫生院,医共体总院要统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选派公共卫生医师开展乡级派驻服务,乡级派驻服务人员应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原则上需在乡镇卫生院连续驻点工作半年以上。

(三)明确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内容。

1.医共体总院巡回医疗队要根据卫生院的实际需求,开展疾病诊疗、健康宣教等服务,结合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重点地方病医疗救治等工作,对乡镇卫生院的派驻服务,还应通过人员培训、带教等方式提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疾病规范化诊疗意识和临床技术水平,不断提升乡镇卫生院科室能力建设。

2.乡镇卫生院开展村级巡诊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等,并承担家庭医生签约工作职责,要开展对村医的技术指导,提升村医服务能力。

3.医共体总院与卫生院、卫生室要借助信息化建设、云上妇幼搭建好远程医疗协作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统筹管理、指导监督辖区内派驻服务和巡诊工作,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能力。

2.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医院要发挥龙头引领作用,牵头制定工作方案,方案在巡诊、驻派人员选择和巡诊时间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要组建2-3个巡诊医疗服务团队(团队人员名单于5月10日前报局基妇股),团队人员须有临床类别医师、中医类别医师、护士、公共卫生人员、辅助科室人员。紧密型医共体县中医医院分院、妇幼保健院分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院要积极配合,服从医共体总院抽调人员参与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乡村两级医疗机构要主动对接联系,精准提报需求。

3.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5月15日前制定辖区内村级派驻服务工作方案;要组建由临床类别医师、中医类别医师、护士、公共卫生人员、辅助科室人员组成的巡诊医疗服务团队,团队要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相融合,促进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保障责任

派出巡回医疗队的医疗机构要保障参与巡回医疗的医务人员在基层工作期间收入水平不降低。县卫生健康局将协调落实为开展派驻和巡诊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配置必要的药品和设备,加强推进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为巡诊服务提供技术支持。紧密型医共体总院及各分院要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互联网+”签约服务、慢性病管理和远程医疗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医务人员工作负担。

(三)完善激励机制

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巡回医疗、巡诊和派驻服务作为其基层工作经历累计计算。派出巡回医疗队的医疗机构要按有关规定落实参与巡诊、派驻服务人员的工作补助与待遇,对在偏远地区开展巡诊、派驻服务的人员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四)强化宣传引导

各卫生健康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群众的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引导群众充分利用巡回医疗等服务提高健康水平。要积极挖掘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中的典型案例,广泛宣传参与服务医务人员的优秀事迹,为广泛开展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总结工作成效

县紧密型医共体总院、各乡镇分院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以前将县域巡诊、派驻服务工作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及盖章PDF版、工作总结及至少一篇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典型经验案例报局基妇股邮箱(mdwshfb@163.com)。

附件1

牟定县 年县域巡诊、派驻服务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单位

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方案

县级巡诊、派驻乡镇情况

乡镇巡诊、派驻村卫生室情况

名称

发文时间

组建团队数(个)

巡诊、派驻乡镇个数

派出医务人员数(人)

帮助基层开展新技术种数(种)

服务患者人数(人次)

累计服务天数(天)

组建团队数(个)

巡诊、派驻村卫生室个数

派出医务人员数(人)

帮助基层开展新技术种数(种)

服务患者人数(人次)

累计服务天数(天)

临床类别公卫医师数

中医类别医师数

护士数

公共卫生人员数

辅助科室人员数

临床类别公卫医师数

中医类别医师数

护士数

公共卫生人员数

辅助科室人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