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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设置

索引号:11532323MB1506409J-/2025-0710003 公文目录:机构设置 发文日期:2025年07月10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一、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本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政治思想教育管理相关工作;负责部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人才)、机构编制、老干部、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综治、依法治县、普法、群团组织等相关工作;负责队伍有关的干部学习、教育、培训、管理及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职务职级(职称)晋升(评聘)等工作;负责党群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文秘、调研、督办、档案收集管理等工作;负责局党委及局党支部的各项目常事务。组织协调机关和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信息、宣传、机要、保密、印鉴、档案、政务公开、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上级和本机关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工作决策和部署、领导指示的督办、检查、落实和反馈;协助局领导处理突发、重大事件;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贯彻执行财经纪律法规,承担本局各类财物资产统计上报、财务收支管理、职工福利等工作;做好本局人员工资预算、审批发放及本局资产、财务管理;对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综合协调、办理人员调整、职务职级(职称)工资变动、人员增减及劳动用工、劳动执法年审等相关工资工作。

(二)文化股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化事业的方针、政策,组织全县艺术、图书、群文、文博以及民间左脚舞表演的对外活动;把握文化发展动态信息,做好文化工作年度统计上报;拟定公共文化、艺术、文物和文化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督促、指导下属文化事业单位、乡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执行各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落实各级下达的文化工作目标任务;指导、协调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指导、协调文物保护、考古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编制、规划、申报及组织实施;拟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做好文化产业统计,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收集、整理有关文化事业发展相关文件、资料、作品。

联系电话:0878-5216736

(三)旅游股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上级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县旅游资源调查、开发与保护;指导全县旅游区域、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度假区的规划、开发、建设;积极开拓我县旅游市场、组织协调全县的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指导旅游产品(线路)的开发;负责全县旅游开发建设项目,负责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编制、规划、申报及组织实施。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做好全县旅游统计、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与服务标准;负责旅游行业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和导游队伍建设;负责旅游定点接待单位、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和乡村旅游、农家乐的指导、培训、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旅游餐饮美食分会、餐饮名店的发展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878-5212669

(四)文化市场监管股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文化市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有关政策实施方案,统筹协调相关政策调研工作;负责对全县文化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维护我县文化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联系电话:0878-5211121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牟定县文化馆

工作职责:负责开展公共文化业务、举办各种展览活动;负责政府主办的各类社会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开展各类社会文化艺术活动,包括常设阵地活动、社区、乡镇、广场等文化活动;负责免费开放展览、宣传、辅导、培训、排练、学习娱乐活动等公共空间设施。为群众提供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服务,组织群众文艺作品创作。负责健全并免费提供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

联系电话:0878-5217205

(二)牟定县图书馆

工作职责: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收集、整理、保存文献信息并提供查询、借阅及相关服务,开展社会教育。推动、引导、服务全民阅读;负责县辖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建设和辅导。

联系电话:0878-5217066

(三)牟定县文物管理所

工作职责: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负责全县境内地面、地下及木域中一切遗存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保护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各乡镇及其它单位的文物保护工作;制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工作;协助各级文物考古部门进行考古调查、文物勘察、发掘工作;负责编制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计划;组织文物保护单位维修、文物征集、文物保管及相关文物研究。

联系电话:0878-5213611

(四)牟定县博物馆

工作职责:宣传党和国家文物法律法规,负责对辖区文物进行调查、保护、修缮、抢救性考古发掘等技术性工作;对文物进行收藏、展出、研究、宣传,弘扬民族文化;贯物执行古生物化石管理保护法规,辅助拟订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保护区规划相关技术性工作;指导乡镇文物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0878-5213611

三、行政执法机构

牟定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工作职责:受牟定县文化和旅游局委托,主要行使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等行政执法职责;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贯彻落实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合执法等制度;规范举报受理,组织开展交叉检查、随机抽查、案件查办等工作,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协助做好旅游者投诉、举报和游客购物退货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878-52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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