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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索引号:115323234319058139-/2025-0715012 公文目录:办理结果 发文日期:2025年07月15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楚雄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牟定分公司:

你于2024年12月2日提出蟠猫客运站至牟定共和客运站的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的经营申请

经审查,你公司的申请符合《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8号的规定,决定准予道路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经营行政许可:

请按下列要求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活动:

起 讫 地: 蟠猫客运站 牟定共和客运站

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 自定

日发班次下限 : 1(公交化运营)

车辆数量及要求: 投入现有1辆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的东风牌EQ6608PAI小型中级客车

注:(小型中巴车用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公交车、跑楚雄的那些车用《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

经营期限:20241210起至2028129日止。

特殊情况签注: 线路公司☒ 农村道路客运☑

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

请于2025年6月7日前按上述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然后办理相关手续。在车辆运营前,应当落实聘用驾驶员承诺和进站承诺。未按照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聘用驾驶员或者进站承诺的,将撤销本经营许可。

牟定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