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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索引号:11532323015172622Y-/2018-1220106 公文目录:重要事项公示 发文日期:2017年12月06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源头治理、标本兼治,深化治理整顿,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加快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和生命安全。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食品生产经营者负主体责任、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治,采取日常监督、重点排查、抽查抽验等多种监管措施和方法,以最严厉的准入、监管、执法、处罚、问责的措施,构建食品安全监管平台,努力提升我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总体目标

完善监管体系、机制,实现监管资源共享,落实全程监管、无缝衔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利用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效能;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意识、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积极营造食品安全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增强监管工作的可行性、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使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平均合格率达95%以上。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健全体制机制,加快形成长效管理体系

    1.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发挥食品安全机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对复杂业态、新兴业态、薄弱环节、监管边界不清的生产经营行为,通过制定政策措施,明确监管主体和要求,实现有效衔接和无缝监管。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及时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不断提依法行政能力。

    2.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在综合性评先创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制订定期巡视检查、考核考评等办法,逐级签订责任书,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监管不力等行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3.健全举报查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受理、信息通报、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落实首接负责制。加大对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宣传,畅通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渠道,简化工作流程,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及时兑现奖金,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4.健全舆情监测与信息发布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舆情监测机制,主动防范、及早介入、谨慎稳妥地应对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完善信息、事件通报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研判食品安全舆情信息。进一步明确信息发布主体和审核程序,科学、准确发布信息,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负面炒作。  

     5.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安委成员单位要按照《云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尽快修订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有关制度,完善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程序。

    6.健全诚信管理机制。推行食品安全诚信分类监管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诚信实行量化分级和动态管理,根据评定等级确定相应监督频次,节约监管成本。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共享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全面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对被吊销证照企业的有关责任人,依法实施行业禁入。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诚信店建设,巩固创建成果,使以点带面效果显现。通过努力,逐步建立企业责任为基础,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诚信体系。

7.完善风险监测网络建设。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扩大监测范围和样本量,加强对监测数据尤其是食源性疾病发病趋势及病因评价分析,发挥监测评估实际效能。建立健全风险监测结果的通报、发布、应用等机制,发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作用。

8.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落实乡(镇)管理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钠入乡(镇)政府目标考核。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在各乡(镇)建立联动联防机制,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确保基层监管无盲区。辖区内所有村委会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日常管理、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工作。

    (二)加强科学监管,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1.强化日常监管。加大监督抽检、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力度,深入排查种植、养殖、加工、销售、餐饮、进出口等环节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农(兽)药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五类违禁超限违法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强化农资监管和农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严格落实农(兽)药经营登记备案和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的监管力度,明确并落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严格食品经营市场管理,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农村食品市场和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及时将食品生产经营新业态纳入管理。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记录、人员培训等制度队及产品召回、不合格食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消费提示制度。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管理技术,提升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3.增强基层监管能力。加强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执法等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重点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配齐配强人员队伍,合理装备现场快速检测、调查取证等仪器设备,提高现场监管效率和水平。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运行模式,明确细化监管分工和执法流程,着力消除监管空白、边界不清及执法不力等问题。开展综合执法试点,解决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和分散的问题。

    4.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投入的同时,按照州食安委的安排和部署,在做好检测资源统筹规划基础上,围绕已经具备一定检验检测能力的食品安全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快速提升县级检测能力和水平。县食安委成员单位要制定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统筹安排抽检范围、频次和品种,确保覆盖全县及大宗食品、高风险食品。

    5.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依托现有电子政务系统和业务系统等资源,加快建设功能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推进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网络化、标准化、全流程管理,降低执法成本,提工作效率。

6.继续加大对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监管和备案。在2017年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地方政府监管责任,认真按照《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继续做好、做实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备案工作,并做好每月上报工作,确保全县农村集体聚餐监管不幽现盲区,保证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落到实处。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将列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指标。

7.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及食品摊贩监管。有关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加大监管力度。对无证无照的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生产经营者,要结合食品安全治理整顿,采取淘汰一批、整改一批、规范一批的分类措施,加强整治、引导和服务,积极为其提供法律、政策、技术、场所等方面的支持,帮助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鼓励和引导食品个体从业人员进入固定场所从事生产经营。通过扶优汰劣、严格把关,使一批无证无照的生产经营户从地下走向地上,从非法转为合法。

    (三)强化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广泛参与

    1.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组织好2017“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提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媒体应当在公益广告时间或者版面免费刊播适当比例的食品安全公益性宣传内容。

    2.强化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将食品安全纳入各成员单位教育培训体系,2017年各成员单位监管人员每人至少参加60小时的集中培训。强化对食品从业人员和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培训,提其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

    3.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完善部门与媒体协调联动常态化工作机制,支持新闻媒体客观及时、实事求是报道食品安全问题。认真核实、查处媒体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殁时反馈措施和结果。

4.发挥食品相关协会组织作用。加强对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的协调指导,充分发挥其在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促进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四)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1.实施农产品源头治理专项行动。针对重点食用农产品,加强农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实施良好农业规范。严格控制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从源头上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由农业局牵头组织实施)。

2.实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生产加工环节。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小作坊的监管,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二是销售环节。以食品供货商为重点,加强对食品经营、仓储场所的调查摸排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出售过期食品、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规范食品市场,严惩违法犯罪。三是消费环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

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以提供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不断加大检查力度,认真排查、坚决打击餐饮服务环节非法添加潜规则。同时,组织开展学校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等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全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行为。

(由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

3.实施畜禽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以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兽药等为重点,深入开展畜禽产品专项整治,切实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规模化养殖场全过程监管,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畜禽产地检疫覆盖率和规模化养殖场监管覆盖率达到l00%。加大屠宰企业监管力度,严把定点屠宰准入关,坚决取缔各类私屠滥宰黑窝点,生猪定点屠宰覆盖率达到100%(由畜牧局牵头组织实施)。

    4.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完善县食品安全犯罪侦查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建立联合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及人员。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对案情特别重大和跨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特别是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建立涉案食品鉴定绿色通道,加大对案件侦办中涉案食品技术鉴定的支持力度。通过严惩违法犯罪,确保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和重点行业品种综合治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由公安分局牵头组织实施)。

5.启动食品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示范创建行动。遴选一批食品安全基层基础工作扎实、监管措施有力、工作成效明显、公众满意度较的乡(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由县食安办牵头组织实施)。

 

 

牟定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