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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民政局关于答复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JY53232300018040145号建议的函

索引号:11532323015172534G-/2025-0605007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5年06月05日 主题词:答复 人民代表大会建议的函 文  号:牟民函〔2025〕16号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05日

孙宗旺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尽快兑付丧葬补贴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牟定县委办公室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牟定县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牟办发〔2019〕13号),我县殡葬改革全面推进,并明确自2019年12月1日零时起,具有牟定县户籍的亡故人员,除财政供养人员外,一是免除县内遗体运输费、火化费,二是对火化后并进入公墓安葬的农村、城镇居民,一次性给予3000元惠民殡葬补助,三是在外地火化进入县内公墓安葬的,补助3500元。

惠民殡葬补助政策是确保殡葬公益属性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殡葬改革深化保障措施,我县自2019年12月1日开始,持续兑付惠民殡葬补助资金。惠民殡葬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专项列支,近年来我县受经济下行和基本保障性资金投入倍增等影响,加之我县财政紧张,惠民殡葬补助资金发放相对滞后。2024年12月,县民政局积极主动向县政府请示汇报,县财政在当月追加资金32.1万元用于兑付惠民殡葬补助。2025年,县财政预算惠民殡葬补助资金520.55万元,其中:2025年1月已经兑付314.35万元,2024年以前的惠民殡葬补助已全部补清。剩余的206.2万元将在年内分批兑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牟定县民政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