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 名称
牟定众康诊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32323MA6Q6JAT71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牟卫医罚〔2026〕5号
违法事实
牟定众康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及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机关
牟定县卫生健康局
处罚内容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8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8月24日
处罚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