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梁某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牟)应急罚〔2026〕危化1-2号 |
违法事实 | 牟定县某化工有限公司加油员未穿戴防静电鞋。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机关 | 牟定县应急管理局 |
处罚内容 | 给予梁某某处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4月2日 |
处罚依据 |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七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