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牟定星鑫建材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323MA6K76DG4M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牟)应急罚〔2023〕非煤 004号 |
违法事实 | 企业违法违规组织施工、冒险作业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法定代表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员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现场违反技术操作规程,违章冒险作业未及时纠正,导致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
处罚类别 | 行政处罚罚款 |
处罚机关 | 牟定县应急管理局 |
处罚内容 | 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公司处人民币360000元(叁拾陆万元整)罚款;限期消除事故隐患的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28800元(贰万捌仟捌佰元整)罚款;责令限期改正。安全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罚款;暂停安全员资格1个月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6月19日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九十五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