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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产业园区新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4·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评估报告

索引号:11532323MB1810259G/2026-00045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6年05月08日 主题词: 文  号:无 著录日期: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牟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牟定县安委办”)牵头成立事故评估工作小组,对牟定产业园区新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4·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5年4月6日16时42分许,牟定县应急管理局接到报告,在牟定县工业园区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F+EPC)子项——新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建设项目管网工程施工过程中,1台装载机在吊运模板作业时,不慎从路上坠落至山箐底,导致装载机驾驶员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事故,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0.5万元。

二、事故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牟定县安委办(牟定县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牵头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的有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依据《牟定产业园区新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4·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按照县人民政府《牟定产业园区新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4·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的批复》(牟政复〔2025〕92号)要求,对事故所涉单位及有关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调查报告,牟定县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立案对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1.牟定永焱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牟定产业园区新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4·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发生单位,由牟定县应急管理局作出罚款人民币320000元(大写:叁拾贰万元整) 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该公司提出延期缴纳罚款申请,经我局召开集体会议研究,同意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前缴纳罚款。

2.李某某,牟定永焱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牟定县应急管理局作出罚款人民币22960元 (大写:贰万贰仟玖佰陆拾元整) 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下达后,李某某按期缴纳了罚款。

3.侯某某,牟定永焱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由牟定县应急管理局作出罚款人民币6480元(大写:陆仟肆佰捌拾元整) 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下达后,侯某某按期缴纳了罚款。

4.云南乐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事故发生项目总承包单位。牟定县应急管理局作出罚款人民币12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下达后,该公司按期缴纳了罚款。

5.张某某云南乐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牟定县应急管理局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壹万元整) 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下达后,张某某按期缴纳了罚款。

6.金某某云南乐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牟定县应急管理局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下达后,金某某按期缴纳了罚款。

7.杨某云南乐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事故项目现场负责人。牟定县应急管理局作出罚款人民币11160元(大写:壹万壹仟壹佰陆拾元整) 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下达后,杨某按期缴纳了罚款。

8.张某云南乐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事故项目安全员(兼职)。牟定县应急管理局作出罚款人民币9360元(大写:玖仟叁佰陆拾元整) 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下达后,张某按期缴纳了罚款。

9.云南上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由云南牟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进行行政罚款处理。

(二)相关部门责任追究情况

调查报告批复后,我局执法大队根据报告将线索移交县纪委县监委,县纪委县监委对牟定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处理,由县人民政府对云南牟定产业园区管委会相关责任人员开展提醒约谈,新桥镇党委对分管领导、责任站所相关人员开展提醒约谈。责令云牟定产业园区管委会、新桥镇于12月向县人民政府提交了书面检查。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总包单位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制订整改措施,补齐短板弱项,紧盯监管盲区漏洞,做到警钟长鸣,严密防范事故的再次发生。二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总承包单位云南乐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立了事故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履行好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现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严格落实班组安全技术交底,认真记录安全生产台账。严格落实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确保现场安全施工作业。同时加强了工地安全巡查检查,对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现场负责人定期组织开展现场隐患排查治理,不留死角和盲区,坚持施工单位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经培训合格的安全员上岗,强化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织密项目工地安全防护网。

(二)云南上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履行监理职责情况

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事故发生后,公司派出2名专职监理人员,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同时督促项目总包单位、劳务公司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作业人员认真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

(三)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

云南牟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新桥镇全面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结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九大任务”落实到位,切实提升全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按照各自部门职责要求,督促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督建设项目及时排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园区管委会聘请专家对园区企业开展隐患排查一次,严厉查处打击现场违法违规行为,违章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坚持“零容忍”,果断的措施予以处理,做到“逢违必究、逢患必除”,切实有效防范园区和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深刻汲取事故教训

县安委办将该起事故进行了通报,在全县各行业领域、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地、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结合百日攻坚行动,进行以案说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做到警钟长鸣,防范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牟定产业园区新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4·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评估工作组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