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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桉叶油精深加工循环发展项目(变更)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牟行审发〔2026〕49 号

索引号:11532323MB188942XX/2026-0012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6年11月02日 主题词: 文  号:牟行审发〔2026〕49 号 著录日期:2026年11月02日

云南云香绿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桉叶油精深加工循环发展项目(变更)节能报告》及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17】299号)等有关要求,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云南万绿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云南韬略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桉叶油精深加工循环发展项目(变更)节能报告》进行了节能审查,审查结果项目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727.49tce(当量值),属于我局受理范围,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桉叶油精深加工循环发展项目(变更)

项目代码:2104-532323-04-01-793573

项目所属行业:C2684香料、香精制造

项目总投资:12000.00万元,

建设地点: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庄三工业园区。

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规模为年生产蓝桉精油6000t/a、相关副产品约2500t/a。建设内容为1栋生产车间、2栋仓库、1个储罐区,配套的供电、供排水、锅炉房、供气、环保处理设施和办公生活设施。建设规模和内容与项目变更前的一期建设内容一致,取消二期、三期。主要生产装置包括1个SS304-1000L洗涤釜(与变更前一致)、1个SS304-800*1000脱气塔(与变更前一致)、2个SS304-1200*15000精馏塔(与变更前一致)、3台WFE-2VA再沸器(与变更前一致)。

主要生产设备包括1台DZL4-1.25生物质燃料锅炉(与变更前一致)、1台XQN-39-100型制氮机(变更前为1台HBFD29-100型制氮机)、1 台PMF45-8II型变频螺杆空气压缩机(变更前为1台SCR50APM-8型空气压缩机)、1 台SCB14-1250/0.4型电力变压器(变更前为1台 SCBH15-630/0.4型电力变压器)。

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增加22台车间边墙防爆风机(单台1.5kW),新增功率33kW;新增泵类50台(最大的3台45kW、最小2.2kW),泵类新增功率269.7kW,风机和泵类合计新增功率302.7kW。项目综合能源消费量1727.49tce(当量值),2071.08tce(等价值)。其中:消耗生物质颗粒2635t,折合1501.42tce:消耗柴油13.855t,折合20.19tce:电力消耗167.52万kW-h,折合当量值205.88tce,等价值549.47tce;新水消耗4382.30m;项目消耗蒸汽9843t,消耗压缩空气2505800m3、氮气553846m3,蒸汽、压缩空气和氮气均全部自产自用。

三、建设单位要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切实加强节能管理:要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健全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要严格按照项目节能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措施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提出节能验收申请,工程竣工后若达不到相关节能标准,不予通过验收。

四、如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向原节能审批机关提交变更申请。

五、本审查意见不对项目用能节能以外事项进行审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作为履行其他审查手续的依据或前置条件。

六、本节能审查意见2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附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机构意见表



牟定县行政审批局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