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共和山庙铁矿山砂石料场于2025年11月3日向本机关提交的《牟定共和山庙铁矿山砂石料场延续取水审批的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34号)等有关规定,于2025年11月4日作出了关于准予牟定共和山庙铁矿山砂石料场延续取水的行政许可决定。取水地点:牟定县共和镇军屯村委会山庙村,水源类型:地下水,许可期限五年(2025年11月10日至2030年11月9日),年取水量4.5万m3,取水用途:工业用水(建筑用砂生产),现予以公开。
牟定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11月5日
注: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开方式可以采取网络、公告公示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