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对牟定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16号建议的答复
李慧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在发展夜间“地摊”经济的建议,交由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积极响应国家关于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政策导向,持续加大夜间消费场景建设力度,目前已建成茅州古镇、彝和园两处集餐饮、娱乐、购物于一体的特色夜市,夜间消费业态较为丰富,有效带动了周边区域经济活力。同时,在化湖周边区域,我县已出台相应管理措施,允许周边居民在指定区域、规定时段内从事农副产品及手工艺品等产品售卖活动,并免收摊位费用,在规范管理与便民利民之间取得了较好平衡,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群众夜间消费及灵活就业需求。
若在建成区大力推行低价地摊模式,将产生以下不利影响:一是大量低价地摊的涌入将直接分流商铺客源,导致商铺空置率上升,影响商铺出租市场的稳定运行;二是正规经营商户需承担租金、税费、人工等经营成本,低价地摊带来的成本优势将严重挤压其利润空间,不利于已入驻商户的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三是大规模地摊经济若缺乏有效管理,还可能带来交通拥堵、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一系列城市治理难题,对我县整体营商环境和城市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在建成区范围内大力推行低价地摊模式,现阶段尚不具备实施条件,难以全面推行。针对您所提出的增设"公益摊位""暖心摊位"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将积极探索该运营模式,拟在茅州古镇现有商业区内,通过划定部分摊位或适度增设摊位的方式先行试点推进。下一步,我单位将持续优化茅州古镇、彝和园等现有夜市的运营管理与服务水平,积极探索规范有序、特色鲜明的夜间经济发展路径,同时结合化湖周边试点经验,因地制宜拓展便民消费场景,切实满足群众多元化夜间消费需求,推动我县夜间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支持,我局将持续关注夜间经济发展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牟定县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