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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牟定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0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3015172542B/2026-00208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6年08月25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对牟定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0号建议的答复


孙文欣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优化城乡公共空间,建设儿童友好型社区的建议,交由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战略,全面提升“五城共建”质效,持续推进适老化、适儿化基础设施改造及新建工作,着力补齐城市建成区公共服务设施短板。

一是建成化湖广场儿童体育乐园。2023年12月,我局通过多渠道整合资金,实施了化湖广场儿童体育乐园建设项目。项目选址于化湖公园北侧广场,占地面积1145.03平方米,旨在打造集安全性、趣味性与生态性于一体的儿童友好空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铺设硅PU橡胶颗粒地面1145.03平方米,有效缓冲运动伤害;科学布局5组儿童活动设施,划分4个功能分区;同步实施灯光亮化与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配备儿童洗手池2个、成品儿童滑梯1套、单杠1套、双杠1套、三人太空漫步机1套、三位坐蹬器2套、羽毛球场1个。该项目的建成有效实现了公园空间的功能性重塑与环境品质升级,为城区儿童提供了安全、舒适的校外活动场所。目前该项目已作为城市儿童友好空间示范项目进行申报。

二是统筹推进适儿化改造。在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村(社区)基础设施提升等工作中,我局始终将适儿化、适老化要求统筹纳入项目设计与建设环节,在公共空间规划、无障碍设施配套、休闲场地设置等方面同步考虑儿童使用需求,推动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城乡建设各领域。

三是关于儿童厕位问题。经核实,目前我县公共厕所适儿化改造工作已纳入“厕所革命”整体推进,儿童厕位及洗手功能由第三卫生间实现,无需在各单项工程中重复设置。

在后续城市更新、农村住房建设、村(社区)改造等专项规划及项目设计过程中,我局将结合实际积极研究,在新建及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方案中增设儿童活动专章,明确活动场地面积、功能配置、安全防护等刚性要求,在能保证监护管理到位的区域进行儿童活动区建设。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将认真履职尽责,持续推进儿童友好型社区建设,为打造宜居宜美牟定贡献住建力量。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