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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答复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40号提案的函

索引号:1153232301517242X7-/2022-0816003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2年08月16日 主题词:关于答复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40号提案的函 文  号:牟发改函〔2022〕6 号 著录日期:

尊敬的李春方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提案》,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新能源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2019年以来,我县先后在县城5个区域建成公共充电桩30个51枪,功率共计1323千瓦,其中:交流充电桩9个、9枪,交流桩总功率63千瓦,直流充电桩21个、42枪,直流桩总功率1260千瓦。以上公共充电桩建成投入使用以来,始终保持安全平稳运行,有效地服务了县域内新能源汽车(电瓶车)的充电需求,为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为满足民众对新能源设施(公共充电桩)不断递增的现实需求,助推我县美丽县城建设。2022年6月,我单位会同县供电局又规划上报了辐射全县七乡镇的新能源汽车(电瓶车)公共充电桩6处约20桩30枪,待省州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并下达资金后即可开展建设。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仍将根据国家的项目政策和投资导向,认真做好规划和谋划,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投入我县开展建设,全面提升我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衷心感谢您对公众民生事业的关心和关注,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局发展和改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代银宝 0878-521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