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共和镇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的《关于请求下达兴和社区北三组留地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共政请〔2022〕50号)已收悉。经审查:牟定县共和镇兴和社区北三组位于牟定县城,现有农户55户170人。因县城建设需要,该居民小组土地自2009年来相继被县人民政府征收125亩,属基本失地农民。为解决土地征收后失地农民生存和发展问题,2021年11月11日经牟定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会议纪要第49期)研究同意该居民小组留地安置,面积12亩,选址于共和镇化湖南路北侧(县人民法院旁)。目前,该居民小组留地安置小区建设条件已成熟,现正在进行项目前期工作。经研究,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议书。
一、项目名称:共和镇兴和社区北三组留地安置小区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三、项目建设地点:共和镇化湖南路北侧(牟定县人民法院旁)
四、项目建设单位:共和镇兴和社区北三组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留地安置小区商住一体55套22000平方米。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计划总投资5500万元。资金筹措方案:由群众自筹解决。
七、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2206-532323-04-01-604949
八、项目效益分析:项目实施后,可切实解决共和镇兴和社区北三组土地征收后失地农户的生产和发展问题,解决北三组人口、住房和收入之间的矛盾。
接此批复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待取得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