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21号
(总第566号)
牟定县审计局办公室
中共牟定县委机要局屏蔽机房建设及损毁设施
设备修复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的规定及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牟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11月24日,对中共牟定县委办公室实施的中共牟定县委机要局屏蔽机房建设及损毁设施设备修复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中共牟定县委机要局屏蔽机房建设及损毁设施设备修复项目经中共牟定十三届县委第21次常委会会议批准实施,因该项目涉及国家秘密,由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屏蔽机房建设由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并进行施工图设计,中标价为1 421 897.73元,合同价1 418 441元。
工程于2017年9月4日开工建设,于2017年12月5日完工验收,建设项目质量评定为合格工程。工程完工后经甲乙双方自行结算,结算价为1 371 904.53元。
2.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招标投标制执行情况
中共牟定县委机要局屏蔽机房建设及损毁设施设备修复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程序。
(2)工程监理制度执行情况
相关的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手续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与上海信息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并履行了相关的工程监理手续。
(3)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中共牟定县委机要局屏蔽机房建设及损毁设施设备修复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包括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建设内容。
(二)项目财务收支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23日,中共牟定县委机要局屏蔽机房建设及损毁设施设备修复项目资金收入合计1 600 000元,其中:牟财行〔2017〕63号下达专项经费300 000元,牟财行〔2017〕169号下达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第一批)转贷资金1 300 000元。
项目资金支出合计1 207 987.04元,其中:1.支付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屏蔽机房建设工程款1 000 000元;2.支付上海信息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监理费63 000元;3.设备购置及维修支出113 330.04元(支付牟定鸿兴家政服务部县委办公室维修工程款45 102.04元,支付牟定东南家具城办公家具费 11 560元,支付牟定掌上明珠家具城办公家具费43 868元,支付牟定恒远科技有限公司电脑机设备款12 800元);4.设备购置及监控系统支出31 657元(支付楚雄市鹿城镇寸土电脑经营部电脑设备款17 740元,支付楚雄市鹿城镇寸土电脑经营部办公楼监控系统建设款13 917元)。
结存:392 012.96元。
应付工程款:341 474.19元(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应付设备款35 000元(涉密文件传输设备)。
资金结余:15 538.77元。
(三)投资完成及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至审计之日,中共牟定县委机要局屏蔽机房建设及损毁设施设备修复项目完成投资1 584 461.23元,其中:屏蔽机房建安工程投资1 341 474.19元。其他投资242 987.04元(监理费63 000元,设备购置及维修113 330.04元,设备购置及监控系统31 657元,涉密文件传输设备35 000元)。
(四)审计总体评价
中共牟定县委机要局屏蔽机房建设及损毁设施设备修复项目基本能履行建设程序,但审计中也发现多结算工程价款及项目实施结束,资金结余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结算工程价款30 430.34元。
(二)项目实施结束,资金结余15 538.77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
(一)多结算工程价款计30 430.34的问题,责成中共牟定县委办公室进行整改。
(二)项目实施结束,资金结余15 538.77元的问题,责成中共牟定县委办公室将项目结余资金15 538.77元上缴县财政。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共牟定县委办公室在收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审计意见,审计发现的问题正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