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牟定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纪要(第9期)》及《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牟定县农业农村局拟对一批长期闲置待报废的机器设备(原属县农机化学校)进行公开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处置资产为牟定县农业农村局持有的18台(辆)报废机器设备,存放于牟定县农业农村局指定地点(原县农机化学校院内),均处于闲置待报废状态。主要资产清单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台重量(kg) | 评估残余价值 (元) |
1 | 拖拉机教练车 | — | 4辆 | 1690 | 2,518.10/辆 |
2 | 半精量条播机 | 江南2BG-6A | 2台 | 162 | 482.76(合计) |
3 | 拖拉机头 | 东风-15 | 1台 | 355 | 528.95 |
4 | 东方红拖拉机头 | 东-12TY型运输车 | 2台 | 260 | 774.80(合计) |
5 | 移动式种子精选机 | TFXX126型 | 2台 | 630 | 1,877.40(合计) |
6 | 离心风机 | 4-72 | 2台 | 125 | 372.50(合计) |
7 | 手扶机动插秧机 | 2ZF-4B | 4台 | 176 | 1,048.96(合计) |
8 | 收割机 | R1-40 | 1台 | 2480 | 3,695.20 |
评估依据:云南瑞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价格评估报告》(云南瑞正价鉴字〔2026〕0076号),评估基准日2026年7月24日,评估方法为市场法,价格类型为残余价值。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2026年7月24日至2027年7月23日。
二、处置方式
本次资产处置采取公开竞价转让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方。起拍价(底价)为评估残余价值¥18,853元,报价低于底价的无效。
三、受让方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资源回收/废旧金属回收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四、现场踏勘与标的展示
(一)展示时间:2026年8月24日至8月28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二)展示地点:牟定原县农机化学校院内。
(三)联系方式:牟定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人:彭文,电话:0878-6012528。
(四)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了解标的实际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锈蚀、零部件缺失、重量差异等)。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委托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报名及竞价
(一)报名时间:2026年8月24日至8月28日(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牟定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三)报名须提交材料:
1.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废旧物资回收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代理人)。
2.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从业资质证明;
填写《资产处置竞买报名表》。
3.竞价时间及地点:2026年8月31日,牟定县农业农村局会议室。
4.竞价规则:现场公开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100元,最高报价达到或超过底价且为全场最高者成交。若出现最高报价相同情况,由相同报价者再次竞价。
六、成交及付款
(一)竞价成交后,受让方须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二)受让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一次性缴入牟定县农业农村局指定账户(户名:牟定县农业农村局,账号:24109601040003175,开户行:农行牟定县支行),款项全额上缴国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成交价款不含设备拆除、拆解、吊装、转运、清理等处置费用,该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七、资产移交
(一)受让方付清全部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双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
(二)受让方负责自行组织拆除、搬运、清理,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及费用。移交后标的毁损、灭失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在移交后15日内完成全部标的搬离清场。
八、特别提示
(一)本次处置的评估结论(¥18,853元)为报废状态下的残余价值(即废旧材料可回收变现价值),不等同于资产可实现成交价格,亦不构成对成交价格的保证。
(二)评估对象重量以申报清单为准(合计12,653kg),若实际重量发生变化,成交总价不作调整。
(三)标的按“拆零处置、废旧物资回收”状态转让,委托方不提供任何质量保证、技术资料或售后服务。
(四)受让方须依法依规处置所购资产,不得将其重新投入使用或流入非法渠道,否则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以《价格评估报告》(云南瑞正价鉴字〔2026〕0076号)及现场踏勘实际情况为准。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