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发改农经〔2025〕15号
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牟定县共和镇
庆丰村美丽乡村农文旅融合建设项目建议书
变更的批复
共和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共和镇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变更牟定县共和镇庆丰村美丽乡村农文旅融合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共政请〔2025〕12号)已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牟定县共和镇庆丰村美丽乡村农文旅融合建设项目建议书进行变更,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牟定县共和镇庆丰村美丽乡村农文旅融合建设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建设地点:牟定县共和镇庆丰村委会
三、项目建设单位:牟定县共和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项目分二期建设,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一期投资900万元,建设内容为:新建民宿、特色餐饮等房屋及相关配套用房2100平方米;新建农产品、非遗产品加工销售等经营性房屋850平方米;新建和改造经营性场所供排水管420米、道路180米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二期投资2600万元,建设内容为:新建民宿、特色餐饮等房屋及相关配套用房4000平方米;新建农产品、非遗产品加工销售等经营性房屋3800平方米;新建和改造经营性场所供排水管3250米、道路360米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耕地平整改造1500亩,田间梯田石步道垒砌11000立方米;新建钢结构立式栽培架1150平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35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上海对口帮扶资金1000万元,自筹2500万元。
七、项目建设年限:2025年5月-2026年2月
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2502-532323-04-01-849009
九、效益分析:项目建成后,一是补充和完善旅游产业设施,助推庆丰湖旅游产业发展壮大,实现“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每年可吸纳5000人次就业,增加群众收入;二是通过发展壮大旅游产业,带动周边群众农副产品种养殖和销售,增加群众收入;三是可增加共和镇的村集体经济收入,收入可用于开辟乡村公益性岗位和乡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可解决脱贫户和“三类”监测对象人员就业和增加收入问题。
原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5年2月26日批复(牟发改农经〔2025〕9号)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同时废止。接此批复文件后,请抓紧开展项目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并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抓紧办理规划、环评、土地等审批要件,待取得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