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丰光伏发电项目临时施工便道项目需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 中京本宽(牟定)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共丰光伏发电项目临时施工便道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临时施工便道。
四、项目建设地点:牟定县安乐乡羊旧村民委员会必座么村民小组、大村村民小组、田坝心村民小组、力石村民委员会力石村民小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建设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以《共丰光伏发电项目临时施工便道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中使用林地现状图为准;该项目建设需临时使用安乐乡集体林地3.7085公顷(其中:羊旧村民委员会必座么村民小组0.7717公顷、大村村民小组1.1919公顷、田坝心村民小组1.4634公顷,力石村民委员会力石村民小组0.2815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建设涉及采伐活立木2098株,优势树种:车桑子。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经调查核实确认,拟使用林地属于牟定县安乐乡羊旧村民委员会必座么村民小组、大村村民小组、田坝心村民小组、力石村民委员会力石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和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用由中京本宽(牟定)新能源有限公司与羊旧村民委员会必座么村民小组、大村村民小组、田坝心村民小组、力石村民委员会力石村民小组签订林地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股反映。联系电话:0878—6037061、0878—5211009。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