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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共丰光伏发电项目拟使用草原公示

日期:2025年12月0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共丰光伏发电项目需占用集体草原,根据《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草规〔2020〕2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草原单位: 中京本宽(牟定)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草原项目名称:共丰光伏发电项目。

三、拟使用草原用途:电池组件阵列区、临时施工便道、箱变。

四、项目建设地点:牟定县安乐乡羊旧村民委员会大村村民小组、田坝心村民小组境内。

五、拟使用草原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建设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以《共丰光伏发电项目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中使用草原现状图为准;拟临时使用安乐乡集体草原面积25.8795公顷,永久使用0.0280公顷,(其中:羊旧村民委员会大村村民小组0.0056公顷、田坝心村民小组0.0224);临时使用25.8515公顷,(其中:羊旧村民委员会大村村民小组15.8013公顷、田坝心村民小组10.0502)。。

、拟使用草原的权属:经调查核实确认,拟使用草原属于牟定县安乐乡羊旧村民委员会大村村民小组、田坝心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和管理使用。

、拟使用草原补偿情况:本项目的草原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用由中京本宽(牟定)新能源有限公司与羊旧村民委员会大村村民小组、田坝心村民小组签订草原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股反映。联系电话:0878—6037061、0878—5211009。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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