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长箐采石场采石区扩建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需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 牟定宏宇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安乐长箐采石场采石区扩建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采石区、安全平台、进场道路。
四、项目建设地点:牟定县安乐乡新田村委会冷水塘村民小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建设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以《安乐长箐采石场采石区扩建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中使用林地现状图为准;该建设项目拟永久占用牟定县安乐乡新田村民委员会冷水塘村民小组集体林地4.2878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建设涉及采伐活立木蓄积143.9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经调查核实确认,拟使用林地属于安乐乡安乐乡新田村委会冷水塘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和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用由牟定宏宇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与安乐乡安乐乡新田村委会冷水塘村民小组签订林地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股反映。联系电话:0878—6037061、0878—5211009。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