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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关于《楚雄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提前研判分析不足导致部分主要指标落实不到位或 落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5年10月13日   作者:牟定县林草局   来源:牟定县林草局    点击:[]

2023年云南省第二轮省级生态保护督察对楚雄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楚雄州涉及“《楚雄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提前研判分析不足,导致部分主要指标落实不到位或落空”问题。按照《牟定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牟办通〔2024〕7号)要求,已完成县级整改,现予以公示。

一、环境问题描述

反馈的问题:楚雄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提前研判分析不足,导致部分主要指标落实不到位或落空(问题编号:67-56)。

督察报告指出:《楚雄州湿地保护指标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提前研判不足,导致部分主要指标落实不到位或落空。2018年10月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楚雄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8﹞57号),实施方案提出了11项湿地保护与修复指标,截止完成时间截点2020年年底,自然湿地建设面积、新增湿地公园、新增重要湿地、一般湿地认定率、湿地恢复和修复等5项指标未达目标要求。截至2023年6月,新增湿地公园、新增重要湿地、一般湿地认定率等3项指标任未达2020年年底目标要求。截至自然湿地建设面积、湿地恢复和修复面积等2项指标暂停统计日期,2021年年底,该2项指标未达2020年年底目标要求。

二、整改时限及措施

整改时限:2025年底

整改措施:一是持湿地保有量总体稳定。落实国家和省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要求,防止湿地生态功能退化,完善湿地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占用湿地,确保湿地总量稳定。二是促进湿地认定。遵照省州部署和要求,配合落实重要湿地申报认定工作;以国土“三调”成果和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按照楚雄州地方标准《一般湿地认定》(DB5323/T95—2019)推进一般湿地认定,提高湿地认定率,促进湿地分级分类保护管理。三是新增湿地公园。按照《云南省省级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办法》有关省级湿地公园设立条件,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的上报审批情况,适时推进符合条件的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工作。探索城乡小型湿地公园建立机制和管理办法,推动建立一批小型湿地公园,发挥湿地生态服务功能示范、宣传教育、观赏游憩等公益性功能。四是编制湿地保护规划。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全面承接《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和省级即将发布的湿地保护规划,充分衔接《楚雄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和国土空间规划等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发挥规划对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指引作用,加强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和系统修复。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切实做好湿地保护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自2018年开始,每年的“世界湿地日” “野生动植物日” “爱鸟周” “国际生物多样性日” “世界环境日” “世界生态日” “中国水周” “世界消费者日” “全国土地日” “国家宪法日”等各种宣传日和民俗节日开展湿地保护宣传,在宣传过程中,采用悬挂标语、发放各种宣传画和宣传册、摆放宣传牌、广播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法》等方式向过往群众进行湿地法律法规、湿地保护宣传,截止2025年,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通过广泛宣传湿地保护的重要意义,使广大群众对湿地的认识和了解更加深入,湿地保护意识得到显著提升。也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提供了有力保障,促进湿地生态功能的提升,使湿地保有量总体稳定。

(二)全面推行河湖长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和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增强公众对生态文明及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湖管理的良好氛围, 牟定县印发了一系列河湖长工作方案与河湖包保督察通知,经过长期不懈的巡查整治与宣传,已形成“全民参与、人人护河(湖)”、“依法管水、依法治水”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我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开展一般湿地认定。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一般湿地认定办法的通知》和《楚雄州一般湿地认定办法》等相关规定,县林草局以“国三土调”成果和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牵头开展了牟定县第一批一般湿地认定工作,将重要水源地保护区和重要河流认定为牟定县第一批一般湿地。

(四)开展湿地资源保护规划。根据《云南省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楚雄州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牟定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等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开展并编制完成《牟定县湿地保护规划(2025-2035)》。

四、整改完成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牟定县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楚雄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提前研判分析不足,导致部分主要指标落实不到位或落空”的林草生态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通过整改,进一步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依法依规加强保护管理,促进湿地分级分类保护管理,确保湿地总量稳定,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湿地生态功能得到了显著的提升。

五、公众意见建议征求

此公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0月13日—10月17日)内,公众有何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县林草局湿地股反馈。联系电话:0878--6037071,邮箱:hsybhz@126.com。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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