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何仕华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何仕华,男,牟定县高平中心小学江坡完小教师。
2026年5月29日,牟定县高平中心小学江坡完小教师何仕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视同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通讯地址: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编:675500,联系电话:0878—5216969、0878—5216162
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