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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日期:2025年06月18日   作者:牟定县医疗保障局   来源:牟定县医疗保障局    点击:[]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牟定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牟医保处罚〔2025〕002号
违法事实2025年4月12日,县医保中心委托第三方检查发现问题处理意见移交我局,4月24日,经我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经调查,牟定县人民医院在2023年11月至2024年10月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超医保支付政策、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重复收费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1142.32元,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34002.65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定点医药机构不得“超标准收费、超医保支付政策、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重复收费”的规定。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
处罚类别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本局责令牟定县人民医院改正违法行为,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1142.32元,并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5倍的罚款51003.98元。
罚款金额(元)51003.9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物的金额(元)0
处罚机关牟定县医疗保障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6月18日
数据来源单位牟定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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