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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日期:2025年09月08日   作者:牟定县医疗保障局   来源:牟定县医疗保障局    点击:[]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牟定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牟医保处罚〔2025〕006号
违法事实2025年7月29日,县医保中心将省级飞行检查县人民医院问题线索移交我局,2025年8月1日,经我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经调查,牟定县人民医院在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存在“重复收费、过度检查,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窜焕收费”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43671.15元。造成医保基金损失497850.34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定点医药机构不得“重复收费,过度检查、分解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窜换收费”的规定。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
处罚类别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本局责令牟定县人民医院改正违法行为,退回医保基金损失497850.34元,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2倍的罚款597420.41元。
罚款金额(元)597420.4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物的金额(元)0
处罚机关牟定县医疗保障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9月8日
数据来源单位牟定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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