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献血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优待政策,尊崇无偿献血奉献人员,保障献血者合法权益,有序推进首批楚雄州无偿献血荣誉卡申领工作,现申办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凡是在2025年12月31日以前,在楚雄州范围内获得过以下任意一项奖励的人员,均可申报无偿献血荣誉卡:
(一)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包括终身荣誉奖、金奖、银奖、铜奖);
(二)全国“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
(三)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
二、持卡可享受的“五免优待”政策
《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在自治州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给予下列优待:
(一)免费游览和参观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
(二)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三)自获奖之日起一年内,免费享受一次由居住地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项目健康体检;
(四)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
(五)其他优待。在自治州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奖的村(居)民,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实际缴费部分由州级财政承担(仅限终身荣誉奖获得者)。
三、申报时限
首批集中申报期限:2026年6月30日-2026年8月31日,逾期将纳入下一批次集中申报。
四、所需材料
(一)近期一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电子版(分辨率不低于150dpi,大小不少于400kb);
(二)身份证照片(正反面)。
五、申报办理方式
登录“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点击“无偿献血荣誉卡”功能模块,填写身份证号码完成信息核验,按照步骤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身份证照片(正反面)、近期一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电子版,填写荣誉卡邮寄地址,线上提交等待审核。
咨询电话:0878一3026061;
咨询时间:正常工作日,8:30-12:00,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