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戌街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索引号:115323230151726737-/2022-0629003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2年06月29日 主题词:食品安全 文  号:无文号 著录日期: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意见》《牟定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乡范围内暴雨(雪)、寒潮、霜冻、低温、大风、高温、大雾、雷电、冰雹、干旱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因气象因素引发干旱灾害、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2.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村、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4.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乡人民政府指导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指挥体系

(一)成立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成立戌街乡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全乡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指挥长由戌街乡人民政府分管自然灾害相关领域的副乡长担任,负责戌街乡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工作;副指挥长由乡人民政府水务服务中心主任担任;相关站所、各村委会有关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水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水务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乡指挥部职责

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乡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

1.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为乡政府提供防灾减灾决策依据和建议;

2.负责气象灾害应急体系与设施建设,组织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预报、预警,并及时提供气象服务信息;

3.负责调集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装备等资源,协调解决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关问题;

4.指导和督促各村、单位开展相应工作;

5.决定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三)成员单位职责

按照分工,各成员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并确定应急工作联络员,及时向乡指挥部上报应急处置工作动态和灾情信息。

1.党政办:参与乡政府气象防灾减灾决策,发布气象灾害预案预报信息,开展气象防灾减灾服务,承担乡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协调各村、企业防御和抗击气象灾害工作;负责对全乡水利设施进行有效的监管,尽可能将损害降到最低程度;负责农业防御气象灾害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乡级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负责农业灾情调查核实。

3.民政办:统一审核发布气象灾害灾情和救助工作;组织、协调全乡气象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4.综治办:协助做好气象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协助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参加重要设施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5.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御气象灾害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气象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防御气象灾害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协助提供部分道路实景信息。

6.财政所:负责防御气象灾害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7.自然资源所:负责提供气象灾害时的地质实况,地质灾害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气象灾害造成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必要的应急防治工作,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

8.供电所: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门用电的供应;及时组织电力受损线路的抢修,保障电网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电力供

9.卫生院: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提供气象灾区疫情和防治意见,组织医疗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工作;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10.各学校:负责全乡各类学校防御气象灾害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11.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根据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气象灾害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情信息,做好防御气象工作的宣传报道。

(四)日常办事机构

乡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机构。

主要职责:

1.承担乡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乡气象灾害防御的日常工作;

2.组织编制全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3.负责传达乡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掌握气象灾害及应急工作动态,编印相关应急简报;

4.组织、协调各村、单位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气象灾害信息收集、分析、评估、鉴定、审核和上报工作;

6.乡指挥部要求的其他保障事项。

四、应急处置

(一) 信息报告

乡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防御以及损失等情况,在2小时内向乡指挥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事件信息,乡政府按牟定县人民政府要求,统一向上级报告。

(二)响应启动

按气象灾害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启动响应。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三)分级响应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遵循“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气象灾害的种类、级别和危害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1.一般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

发生一般气象灾害,乡指挥部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乡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级、级)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象灾害,乡指挥部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乡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向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支援请求。

(四)分部门响应

当气象灾害发生时,根据灾害所造成的影响和灾害类别,相关部门牵头实施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

(五)分灾种响应

当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村和单位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六)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部门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七)社会动员

气象灾害事件发生时,各村可根据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各村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八)信息公布

气象灾害的信息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应由有关部门按县人民政府规定统一归口办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九)应急终止

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乡指挥部视情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五、后期处置

(一)调查评估

灾害结束后,乡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定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开展。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应报送上级人民政府。特别重大灾害的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应逐级上报。

(二)征用补偿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应依法给予补偿或做其他处理。

(三)保险理赔

鼓励通过保险形式提高气象灾害防御和灾后自救能力。气象部门应无偿为保险理赔等活动提供气象证明材料或者组织有关专家对气象灾害进行调查鉴定,提供气象灾害调查鉴定报告。保险部门应根据灾情,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四)恢复重建

乡指挥部制订恢复重建计划,尽快组织修复被破坏的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及交通、水利、供电、通信、供排水、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及时采取措施恢复遭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二)交通运输保障

综合办会同有关单位保障人员转移以及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三)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负责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和抗灾救灾的资金保障。

(四)物资保障

各村、有关单位,特别是水利、民政、农业、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并督促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加强生活、医药、防护用品类救灾的储备,加强农业救灾物资、生产资料的储备。

(五)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加强灾区和社会治安管理,做好重点部位的警卫和人员聚集场所秩序维护,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

(六)避灾场所保障

民政、水利等有关部门确定本乡各地的避灾(避险)场所,设立标志,确保防灾避灾的人员转移安置需要。必要时,可依法征用学校及社会公共场所,用于人员转移安置。

(七)电力保障

供电部门负责落实抗灾救灾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七、监督管理

(一)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村、有关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多种媒体,对社会公众开展气象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各村及有关单位要把气象灾害、预警知识、应急处置知识以及工作管理、救援人员上岗和其他常规性培训工作,纳入总体防灾、减灾、应急处置的培训内容,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各方面的培训,提高相关应急人员的素质。

(二)奖惩

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处置不力,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等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八、预案管理

(一)预案修订与完善

预案实施后,随着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与其他专项预案同时启动时,按最高级别的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三)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村委会气象灾害应急行动计划

为有效防范、处置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结合村委会实际,制定本应急行动计划。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气象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所

村指挥所负责全村气象灾害救助应急管理工作,成员由村两委会成员、各自然村组长组成,指挥所设在村委会办公室。

指挥:村党支部书记

村应急小组成员:村两委委员

指挥所下设:指挥所办公室、灾情信息组、巡逻抢险组、转移安置组、生活保障组。

(二)工作职责

指挥所办公室:负责协调指挥所各项工作的连接。

灾情信息组:负责本村气象预警信息接收、灾害信息收集、分析、报告和通报工作。

巡逻抢险组:负责对本村内各处易灾点、灾害险情点的监视、发出预警信号、检查人员转移情况。发生险情和人员伤亡时,负责抢险和救助工作。

转移安置组:负责本村内各处易灾点的人员、财产的转移安置工作。

生活保障组:负责保障转移人员基本生活,组织抢险物质供应,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二、应急准备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后,各家、各户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到岗、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村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应急处理

(一)信息报告

各村干部、气象信息员要及时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防御以及损失情况,在第一时间向乡乡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事件信息,村指挥所及时将灾害信息上报乡政府和有关部门。

(二)应急启动

村指挥所接到乡乡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指令后,立即启动本应急行动计划。

(三)分级响应

1.一般气象灾害应急响应

发生一般气象灾害,村指挥所迅速组织、指挥、协调全村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象灾害,村指挥所迅速组织、指挥、协调全村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向乡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支援请求。

(四)分组响应

灾害发生后,各村按乡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按照本村有关计划和职责分工,指导、协助受影响村民做好各项防灾抢险应急处置工作。

四、现场处置

(一)灾民转移

根据灾害发展程度,由有关干部分批组织灾民转移:第一批转移人员:地质灾害点、危房人员;第二批转移人员:低洼易淹地人员。按照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由乡指挥部成员统一协调并组织各村委会书记负责带队有秩序的按村计划选定的转移路线撤离到避难地点,如有条件带上贵重的物品、生活必需品及医药物资外,还应带上2-3天的粮食。同时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和社会治安等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二)灾民安置

由有关村干部组织灾民转移到相关安置户安置。

(三)灾民救助

灾情发生后村级指挥所迅速开展灾民救助工作。

1.灾民临时生活保障

(1)分散安置的灾民临时生活保障由安置户负责。

(2)集中安置的灾民临时生活保障由有关村干部负责落实。

2.救灾款物发放

(1)救灾款物发放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实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建立灾民救助花名册,发放灾民救助卡,确保救灾款物发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五、应急结束

村指挥所接到乡乡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指令后,结束本应急响应计划。

六、灾情收集上报

灾情发生后,村指挥所灾情信息组迅速深入受灾点收集各类灾情,及时开展查灾、核灾,并造册登记、分析汇总后,由村上报乡乡民政办公室及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七、灾后重建

灾害过后,村级指挥所在确保村民正常生活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各受灾户开展灾后生产自救,重建家园,村民政助理员掌握灾后重建工作动态情况,及时上报乡民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