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安乐乡人民政府关于答复乡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9号议案的函

索引号:11532323015172665C-/2022-051001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2年05月10日 主题词:人 文  号:安政函〔2022〕39号 著录日期:

袁秀华代表:

您在乡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羊旧村委会各自然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道路硬化文化室建设、污水排放”的建议交由乡人民政府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乡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羊旧村委会各自然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道路硬化文化室建设、污水排放的建议,现在我省衔接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少部分用于人居环境整治。针对羊旧村委会的断头路、太阳能路灯安装、文化社建设、污水收集问题,我乡已纳入项目规划,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分批申报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解决群众所盼。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对我乡乡村振兴工作给予关心,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继续得到您的支持,提出更多的宝贵建议,为我乡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安乐乡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