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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乡人民政府关于答复乡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函

索引号:11532323015172665C-/2022-0816003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2年08月16日 主题词:答复乡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文  号:安政函〔2022〕60号 著录日期:

黑继彪代表:

你在乡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提高村委会办公经费”交由乡人民政府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基层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目前,根据牟财办发〔2021〕53号文件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牟定县2022年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中第十条第(二)款公用经费支出中第8.4项明确,全县84个村委会公用经费各预算3万元/年。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进一步增加村级办公经费的预算支出,提高村委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对群众的服务能力。

感谢你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乡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继续得到你的关心和支持,提出更多的宝贵建议,为我乡基层治理贡献一份力量。

安乐乡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