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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乡人民政府关于答复乡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函

索引号:11532323015172665C-/2022-0929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2年08月16日 主题词:答复乡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文  号:安政函〔2022〕45号 著录日期:

李晓君代表:

你在乡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部分卫生室改造扩建”交由乡人民政府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我乡卫生医疗事业建设的关心和支持,你在乡十三届人大代表第一次会议所提建议内容,目前因县、乡财政资金紧缺,无法实施部分卫生室的改造扩建,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和卫健部门对接,积极摸排相关情况,争取将该项目纳入财政预算,争取早日实施该项目。

感谢你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你一如既往地对我乡卫生医疗事业建设给予关心,并积极出谋划策,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继续得到你的支持,提出更多的宝贵建议,为我乡卫生医疗事业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安乐乡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