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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

索引号:115323230151727450-/2021-0428013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1年04月28日 主题词: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 文  号: 著录日期:

共和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

为准确查清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时提供科学的防治措施和建议,根据州、县自然资源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是指在地质灾害发生后,或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险情时,由共和自然资源所报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组织有关技术单位对该地质灾害发生地点或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应急调查,查清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规模、影响的范围、发展趋势,以及需要采取的防治措施等调查活动。

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应急处置建议,防治措施等。

三、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单位具体承担。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中,具体承担调查工作的技术单位必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中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参加。

四、地质灾害发生后,或者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险情时,自然资源所要积极报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做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并请负责调查的技术单位出具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报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

五、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是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组织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科学依据。因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人员必须以求真、务实、严谨的科学态度,全面、深入、细致地进行现场调查,实事求是地分析判断,认真编制应急调查报告。

六、镇人民政府及有关站(所)要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