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牟定县委办公室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牟定县做好紧急信息报告工作》的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紧急信息报告工作,确保及时、高效、科学妥善处置突发应急事件,经研究,决定成立共和镇2022年紧急信息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张良先 镇党委书记
李增辉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普兴尧 镇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罗正平镇人大主席
杨天宇镇纪委书记
江有洪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晓宁镇党委政法委员、镇人武部部长
李兴伟镇党委组织委员
李克宏 镇党委宣传委员
李家武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晓琼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 悠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挂职)
和 兴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挂职)
刘文勇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兼)、共和
派出所所长
成 员:储小杰 镇党政办负责人
刘红梅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杞朝伟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中心主任
沈美琼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李显荣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王德乾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施艳燕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张必喜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主任
代光华镇乡村振兴办主任
刘光丽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杨成建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
中心主任
邓光嵩镇财政所所长
张文安共和司法所所长
刘德银共和自然资源所所长
刘晓宝共和市管所所长
24个村(社区)党总支(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普兴尧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储小杰同志兼任,工作人员由镇党政办公室值班人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机制,督促各办(中心、所)、各村(居)委会认真落实紧急信息报送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时限报送紧急信息。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办公室在紧急信息报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镇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并完成紧急信息报送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紧急信息报告范围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村(居)委会、各办(中心、所)必须第一时间向镇党委政府报告。紧急信息报告范围如下: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信息。
2.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焦点事件信息。
3.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预测预警、风险隐患信息。
4.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批示的落实反馈信息。
5.上级党委、政府要求核报的紧急情况和其他需要报送的信息。
6.没有明确规定但各村(居)委会、各办(中心、所)认为需要报送的紧急重要情况。
(二)紧急信息种类
以下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及时协调处置的同时,应立即进行初报。
1.自然灾害类。包括水旱、暴雨、冰雹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火灾、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类。公路较大以上交通运输事故;工程、公共场所发生的各类较大以上安全事故;通讯、信息网络等安全事故以及较大以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3.公共卫生事件类。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损害的较大以上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
4.社会安全事件类。包括涉及公共安全的较大以上刑事案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三)紧急信息报送要求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及时根据情况发生、发展、处置情况做好初报、续报、终报工作。
1.初报。各村(居)委会、各办(中心、所)要进一步强化首报意识。镇内发生突发事件和其它紧急、重要情况的,事发地村(社区)党总支(党委)、村(居)委会和涉及的镇属各办(中心、所)要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和站所责任,及时收集了解情况、果断有效处置,并按规定时限向镇党政办报告(事件发生后10分钟内电话报告、30分钟内通过信息渠道书面报告),内容包含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身份、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2.续报。初报后,紧急情况发生地村(社区)党总支(党委)、村(居)委会和涉及的镇属各办(中心、所)要密切跟踪事态进展,随时续报事件救援处置进展情况等重要动态信息。续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事件类别、基本过程、造成后果、影响范围、存在隐患、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步工作建议等。根据事件进展情况,续报可采取时报、半日报、日报等方式,重要进展情况随时续报。
3.终报。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有关村(社区)党总支(党委)、村(居)委会和涉及的镇属各办(中心、所)应及时总结事件预测预警、发生、发展、研判、处置等整个过程情况,形成终报。负责现场处置的领导同志应时刻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及时全面掌握现场动态情况,注意及时接听镇党委政府信息核实电话,不得拒接。涉密事件信息的报告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共和镇委员会
共和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