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朝江等代表:
你们在镇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陆罗公路新建车位、硬化罗家村停车场的建议”,镇人大主席团已交镇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公路建设、道路交通、公路养护方面的资金都是专款专用,不能用于新建车位、硬化停车场。
感谢各位代表对镇人民政府工作的支持和对农村公路建设的关心,若有更好的意见和建议,请与镇人民政府联系。
联系电话:0878—5311021
新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9日
上一条:新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对镇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下一条:新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对镇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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