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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8号建议的函

日期:2022年08月19日   作者:   来源: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

李登科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古建筑、传统村落保护、修复改造历史建筑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4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2号)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为做好我县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继承和发扬优秀历史文化传统,我局于2021年4月27日向各乡镇发出了《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荐申报历史建筑的函》。各乡镇对符合条件,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居住、公共、工业、农业等各类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了普查,报送了《牟定县历史建筑推荐申报表》,并充分征求各乡镇、各部门意见建议,未回复不同意见,并在牟定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不同意见。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共和镇龙池村委会李铁屯四合院等12处历史建筑认定为牟定县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由牟定县人民政府发文公布认可,并进行挂牌保护。

全县共公布历史建筑12处。共和镇2处,都是由楚雄州住建局开展的中国彝乡·建筑记忆(历史建筑)普查新增的2处(李铁屯四合院、罗旗屯祠堂);其余10处都位于我县国家级传统村落,其中:江坡镇江坡大村中国传统村落7处(王家大院、王家书院、周家大院、李家大院、普家大院、杨家院子、张家大院);安乐乡小屯村中国传统村落3处(王家大院、王家小院、沈家大院)。

根据各级各部门政策文件,历史建筑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布和保护,中央和省、州都没有专项资金投入历史建筑保护,由于县级财政困难,投入历史建筑保护的资金不足,部分历史建筑年代久远,屋面、墙体不同程度受损,因缺乏专项资金,导致破损历史建筑修缮加固不到位,历史建筑保护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加之群众对历史建筑保护意识不强,村民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发展意识不到位,认为历史建筑保护是政府的事,对历史建筑是城乡记忆的物质留存,是人民群众乡愁的见证,是城乡深厚历史底蕴和特色风貌的体现,具有不可再生的宝贵价值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和修缮工作积极性不高、甚至不理解、不支持的现象。

目前各级各部门对历史建筑的新房改造都没有项目资金支持,已被列为牟定县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12处古建筑都没有资金进行修复改造,只能靠历史建筑所有权人或使用人自主进行修缮。你提出的修复改造凤屯完小历史建筑的建议,由于目前没有项目资金支持,只能靠当地政府发动群众进行修复改造。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历史建筑保护修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 如 继 往地支持好我们的工作。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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