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青少年活动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牟定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牟定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概况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表
十三、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牟定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相关口径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牟定县青少年活动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牟定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提供服务。研究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发展,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管理。各类艺术、特长培训《钢琴/美术/古筝......》中心坚持以“活动育人”为宗旨,以“特长发展”为重点,以“民族技艺传承”为特色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是牟定县唯一面向青少年学生提供公益性校外教育和课后服务的基地。中心汇集了兴趣活动与体质锻炼、爱国主义教育、廉洁教育、毒品预防教育、青少年心理矫正等五大职能。
(二)2018年度青少年活动中心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公益收费班有声有色
2018年1-10月,中心开展公益班4期,在优化细分了原有的钢琴、舞蹈、美术、书法、少儿篮球、校园少儿足球外,淘汰了原有的文化类班级,同时开发了经典国学、趣味英语等新班级,目前已开办各类班级54个班,参与学生1440余人,每个学生每天收费30元,仅收取成本费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2、公益免费班兴趣盎然
2018年1-10月,在天台中学、茅阳中学、茅阳二小、安乐小学、思源学校等“活动中心训练基地”开设少儿篮球、校园足球、民族舞蹈、现代舞蹈、民族乐器(三弦、葫芦丝等)、钢琴、绘画、书法、棋类等14个各类兴趣特长免费班,参与学生1100余人,此类班级主要是利用每周课余时间开展各种兴趣活动,由中心购置相应的设备器材和发放辅导员课时补贴费(30元/2小时),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开办此类班级的目的是激发广大农村留守儿童的兴趣特长,让这些孩子进得来、留得住、课上学得好、课后有事做、课余有人管,充分体现中央公益彩票金的公益性和普惠性。
3、课后服务和研学活动组织有力
2018年,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研学活动和新课程开发。组织开展 “小能手展示”、“圆梦蒲公英系列活动”。成功举办了以“童心飞扬·放飞梦想”、“手拉手·心连心·同成长”等主题活动。开展了“廉洁自律从小做起”活动等,参加人数达3000多人次;
4、资源开发深度挖掘
针对2018年申报的资源开发类项目计划,中心深度开发了牟定县安乐乡民太村委会的乌卡舞项目,进行了六个方面的挖掘,主要是:拍摄一部纪录片;拍摄一部宣传片;创作一套“呜咔”舞课间操音乐;创作一套“呜咔”舞课间操动作;制作一本保护性图册;制作一批保护性图片,目前,此项工作已接近尾声。以此保护、传承民族传统技艺和民族文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牟定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牟定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牟定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表)
第三部分 牟定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71,681.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1,681.4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青少年活动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1,314,857.34元。其中:基本支出431681.45元,占总支出的32%;项目支出883,175.89元,占总支出的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1,681.45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3175.8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青少年活动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合计支出431,681.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1,681.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420337.01元,公用经费合计支出11344.44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青少年活动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09.00元,支出决算为1,709.00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牟定县青少年活动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709.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0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09.00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牟定县青少年活动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牟定县青少年活动中心资产总额2999303.79元,其中,流动资产832192.16元,固定资产1050955.4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116156.23元,无形资产7700元,其他资产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牟定县青少年活动中心2018年度没有开展绩效评价。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附表10项目支出概况
附表1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附表12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附表13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表14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牟定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