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0 年 11月 3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牟定县共和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联系电话:0878-5221497。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杨淘 杨志刚 | 房屋所有权 | 牟定县共和镇平屯社区居委会发科屯村4号 | 532323101003JC00015F00010001 | 土地:446.00 房屋:1425.92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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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刘德银
牟定县共和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2020 年 10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