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凤芹、毕丽芹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聘任与管理,筑牢青少年健康成长法治屏障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严把聘任关口,优化队伍结构。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由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派出,均推荐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法治实践经验丰富、身心健康、热心教育事业且善于沟通的正式在职人员担任。选聘突出了思想政治过硬和教育能力,并考虑其本职工作与学校工作的协调性。全县53所中小学(幼儿园)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师生人数多或有特殊需求的学校聘任2—3名,优先保障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及薄弱学校的配备。选聘时结合了学校实际,如幼儿园、小学选派亲和力强、善沟通的干部,中学则更注重法律专业知识和讲授能力的干部。目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聘任100名法治副校长,聘任期3年,并为其颁发聘书。
二、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运行有力。目前,各学校法治副校长能认真履职,担当作为,有针对性开展法治教育。目前,全县53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了48场次法治教育专题讲座,增强了广大中小学生守法护法意识。下步,我们还要不断完善由教育、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共同参与的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会商部署工作,统筹解决聘任、管理、保障等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细化教育行政部门、各派出机关、聘任学校以及法治副校长本人的具体职责,制定权责清单,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避免了“挂名”现象。学校层面为法治副校长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施,建立工作规程,确保有效开展工作。
三、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工作实效。派出单位将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纳入相关人员工作量,保障工作时间,为其履职创造条件。法治副校长每年在任职学校承担或组织落实不少于4课时、以法治实践教育为主的法治教育任务,并积极参与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县司法局同派出机关制定培训规划和方案,将法治副校长培训纳入教师培训体系,任职前培训均不少于8学时,任职期间还不定期培训,内容涵盖未成年人保护、教育法律政策、心理健康、学校安全等,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法制副校长均持证上岗。建立了年度工作评价制度,听取师生及家长意见,把评价结果报送主管部门并反馈派出机关。
四、深化校方协同,形成育人合力。学校主动与法治副校长联系工作,主动介绍校情,定期收集法律服务需求并及时反馈,为法治副校长履职提供必要便利。鼓励法治副校长立足学生身心特点,采用案例教学、情景模拟、互动问答等生动形式,围绕防范校园欺凌、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安全等主题开展教育,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支持法治副校长发挥专业优势,参与学生欺凌治理、安全事故调解、教育惩戒指导等工作,推动学校、家庭、社区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沟通联系,共同营造良好的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
牟定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