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洪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我县城区幼儿园开办课后托管班的提案”,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幼儿园保教工作的特殊性质与教师权益保障问题
正如您所了解的,幼儿园教师并非实行朝九晚五的坐班制。中小学实行分科教学,分科上课教师中间可以有一个调整的时间,而幼儿园从早晨7:00入园到17:30幼儿离园,教师全天处于高度紧绷的保育教育状态,需持续关注幼儿安全、饮食、午睡、活动及情绪引导,劳动强度大、精神消耗高。在17:30幼儿离园后,教师仍需进行环境消杀、教具整理、次日备课及家园沟通,实际在岗工作时间往往已超11小时。若将离园时间再延长,不仅挤占教师必要的教研和休息时间,长期以往极易引发职业倦怠,影响日间保教质量,甚至可能因师资队伍不稳定而动摇幼儿园办园根基。其次,虽然近些年在不断补充幼儿教师,解决了部分专业教师缺编的问题,但牟定县幼儿园目前还处于缺编状态,当前县幼儿园在园幼儿729人,仅有正式教职工48人,为了维持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已出现教职工一人身兼多职的情况,工作量本就十分繁重,若再增加工作时长,不仅会严重打击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更会削弱教师的职业幸福感。
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与在园时长科学性问题
学龄前儿童的身心特点决定了其对家庭依恋、自由玩耍和充分休息的强烈需求。目前每日在园时间已普遍达9—10小时,若进一步延长至傍晚,幼儿易产生分离焦虑加重、情绪烦躁等“黄昏闹”现象。夏季天黑较晚尚可,冬季天黑较早,延时托管期间幼儿会因盼家长不来而产生心理压力,这对幼儿心理健康和亲子关系的建立并非最优选择。同时,原本有老人接、能准时回家的部分家庭,可能会因为担心“课后托管的孩子在幼儿园多学了东西”,被动选择留下,部分本可正常时间接回的孩子,因看到同班好友留在园内,产生攀比或失落心理,导致家长被动报名。长此以往,不仅原本17:30结束的正常离园秩序被打破,过长在园时间也容易使幼儿产生厌烦和倦怠感,不利于身心健康发展。
三、场地、后勤保障与安全管理问题
城区公办幼儿园按标准班额设计,若开设延时托管班,需单独安排场地、调配值班教师与保育员,甚至需要额外提供晚餐或晚点。随之而来的是厨房延时供餐的食品安全风险、夜间活动场地的照明与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幼儿园作为非寄宿制单位,设施设备、活动场地、安保配置等均按正常在园时间设计。傍晚托管时段光线变暗、人员减少、保安力量薄弱,幼儿发生意外伤害的风险明显升高。
四、政策导向与成本分担的平衡问题
您提出的“幼儿园课后托管服务收费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适当向家长收取托管服务费”非常严谨,但即便仅收取水电、人工基本成本,在当前经济环境下,依然会有部分家长认为增加了刚性支出。此外,若仅对少数家长开放,小规模托管的人均成本反而更高,而根据目前的统计来看,幼儿园50%以上的幼儿来自于县域乡镇和周边村镇的农村儿童,增加课后有偿服务,一定程度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我们的共同目标,虽然受客观条件所限暂无法推行延时托管,但您的建议让我们更清晰地看到了服务群众的短板。我们将持续优化管理,在政策允许、条件成熟时,积极探索更灵活的服务模式。
牟定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