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林永仙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3232319XX1206XXXX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牟林草罚决〔2026〕06号 |
违法事实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处罚类别 | 1.其他;2.罚款。 |
处罚机关 |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
处罚内容 | 1.责令限于2026年11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即 4112.6元×1倍=4112.6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4月30日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