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楚雄施工1段余丁材料堆放区、2#拌合站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楚雄施工1段余丁材料堆放区、2#拌合站建设项目需临时占用集体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楚雄施工1段余丁材料堆放区、2#拌合站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拌合站。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我县共和镇庆丰村委会老豆冲村小组,凤屯镇河节冲村委会毛家村小组的集体林地范围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以《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楚雄施工1段余丁材料堆放区、2#拌合站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中使用林地现状图为准;拟使用集体林地面积合计1.2961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建设不涉及采伐林木。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经调查核实确认,拟使用林地属于共和镇庆丰村委会老豆冲村小组,凤屯镇河节冲村委会毛家村小组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用已由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共和镇庆丰村委会老豆冲村小组,凤屯镇河节冲村委会毛家村小组签订了林地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资源林政股反映。联系电话:0878—6037061、0878—5211009。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