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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答复十八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055号建议的函

索引号:11532323346691611E/2026-00056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6年07月23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杨xx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划转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建议》收悉,您在建议中精准指出当前部分食品经营商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往返政务服务大厅、办事距离远、流程繁琐、经营误工等实际痛点,提出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就近办理、无需进驻政务大厅的建议,充分体现了您对便民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重视,贴合辖区食品经营主体经营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合政务服务管理局组织专题研究,结合现行法律法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及当前人员编制划转、审批权限归属工作实际,现就有关情况及下一步便民举措答复如下:

近年来,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统一部署,食品经营许可审批职能、审批人员编制已整体划转至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场监管部门不再承担审批职责,仅负责现场核查及后续日常监管。目前,食品经营许可实行“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受理审批、市场监管所属地现场核查、核查结果返回政务服务管理局核准发证”的工作机制,实现审批集中规范、核查就近高效、审管闭环联动。收到您的建议后,我们重点围绕 “将许可办理权限下放至基层市场监管所、无需进驻政务大厅” 的可行性开展全面调研论证,结合现行政策要求和机构编制、职能配置实际,目前暂无法调整审批模式、无法由市场监管所直接办理许可,主要原因如下:

一、目前无法下放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流程的主要原因

(一)审批职能与人员编制已划转,市场监管部门不具备审批主体资格。按照行政审批 “应进必进、集中办理” 和审管分离改革要求,食品经营许可作为法定行政审批事项,审批事项、办理权限、工作人员编制已全部划转至政务服务管理局,由政务服务管理局统一行使受理、审核、审批、发证职权。市场监管部门仅承担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许可现场核查职责,无审批编制、无审批岗位、无审批系统权限,不具备独立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审批的法定资格和机构条件,无法直接承接许可办理业务。

(二)符合行政审批集中办理法定要求,不能随意突破改革框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食品经营许可需实行集中办理、统一标准、规范流程。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是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刚性要求,有利于统一审核尺度、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审批公信力,在现有机构编制和职能配置框架下,暂无法将审批权限回拨或下放至市场监管所。

(三)基层市场监管所职能定位、人员配置不支撑审批业务。当前各基层市场监管所以食品安全日常监管、风险排查、案件查处、投诉处置为核心职责,人员力量主要用于监管执法,未核定审批编制、未配备专职审批人员、未开通审批系统账号,也不承担审批岗位职责。如强行下放审批流程,将出现职责不清、主体不符、程序违规等问题,既不符合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也难以保障审批质量和办理时效。

(四)现行 “大厅审批 + 所里核查” 机制运行顺畅、权责清晰。按照既定分工,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窗口受理、材料审核、审批发证,属地市场监管所负责上门现场核查、出具核查意见,核查完成后立即反馈政务服务管理局作出审批决定,实现 “受理 — 核查 — 审批 — 发证 — 监管” 全链条闭环管理。该模式既符合法定程序,又发挥基层就近核查优势,审批更规范、监管更及时、风险更可控。

(五)集中审批更能保障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政务服务大厅实行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统一材料清单、办理流程、审批时限和服务标准,配备专职咨询和帮办代办队伍,有效避免多点办理、标准不一、服务不均等问题,最大程度保障办事群众合法权益。

二、针对您提出的痛点,我们采取的便民优化举措

虽然目前无法下放办理流程,但我局联合政务服务管理局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商户办事不便问题,聚焦 “减少跑动、简化流程、提升效率”,依托“大厅审批 + 所里核查”机制,多措并举优化服务,切实解决往返大厅、流程繁琐等痛点,具体举措如下:

(一)精简材料、压缩时限,提升审批核查效率。全面取消非必要证明材料,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条件无变动的延续变更等情形,免除现场核查、材料齐全当场办结;对需现场核查的,由属地市场监管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反馈结果,政务服务管理局在收到核查结论后当日完成审批,常规许可办理时长整体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二)强化帮办代办与就近服务,降低办事难度。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食品经营许可帮办代办专窗,为老年人、残疾人、偏远商户及线上操作困难商户提供免费代办;组织市场监管所与大厅工作人员深入园区、农贸市场、沿街商铺,开展上门咨询、材料收集、政策解读,实现 “就近咨询、就近辅导”。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以您的建议为动力,在审批职能、人员编制已划转政务服务管理局的既定框架下,坚持依法审批、便民利企,持续优化 “大厅审批、所里核查、联动服务” 模式,不断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一是强化基层核查能力建设,加强市场监管所现场核查业务培训,统一核查标准,提高核查效率,确保快核查、快反馈、零积压。二是深化智慧审批和线上联办,优化审批系统推送、反馈机制,实现受理、核查、审批、发证全流程线上跑、数据跑,进一步压缩内部流转时间。三是推动服务端口就近前移,在条件成熟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受理代办点,由市场监管所协助代收材料、帮办申报,实现 “基层受理、大厅审批、所里核查、快递送达”。四是常态化收集意见、持续优化服务,广泛听取食品经营商户需求,不断简化流程、提升效能,全力打造高效便捷、规范透明的食品经营许可服务环境,切实增强经营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和行政审批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宝贵建议,我们将切实把便民惠民举措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严守食品安全底线。恳请您继续监督指导,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牟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