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年度监督重点,激发人大代表发挥监督作用的积极性,有力有效守护绿水青山和蓝天白云。
工作中,认真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议意见并做好监督落实。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将“关于牟定县成兴食品有限公司污水接入城市排污管的建议”“关于牟定县紫甸河保护治理的建议”列为重点建议进行督办,切实解决群众关切。常态化开展林长制、河(湖)长制督察,督促各级林长、河(湖)长认真履行职责。今年上半年,巡河(湖)2394次,督促清理河道66.2公里,清运垃圾128.6吨,办理捕捞案件10件。重点河湖水环境治理保护修复工程有序推进,龙川河江坡集镇段、中屯水库、龙虎水库获评“州级绿美河湖”。
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热点问题进行现场询问,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领生态环境、住建、水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受询问,回应社会关切。通过询问,进一步找准全县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部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存在短板、环保综合执法监管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等问题,并对下步抓好整改提出具体意见。对照年度环境质量状况报告相关指标监测结果,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有效彰显民意分量和人大监督质效。去年,全县未出现污染天气,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优良水体占比达100%,水质状况持续向好,在全州污染防治攻坚战中被连续考核为优秀等次。
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关注平时群众身边的环保投诉举报“微环保”问题的解决落实。今年上半年,人大代表在走访联系群众过程中收集到关于噪声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问题8个,已全部交办。对发现的漠视群众利益、在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中推诿扯皮和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完善环保公益诉讼和有奖举报制度,切实维护好群众生态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