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 牟定县倪x钢材经营部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云市监楚牟处罚[2026]24号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2025年8月10日从昆明钢材经营部以38元/支的价格购进云南通海高新焊管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40*40热扎型钢(角钢)30支,截止2025年11月26日,以40元/支的价格销售了30支,经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2025年8月20日抽样检验,检验结论:所检项目截面尺寸:边宽度不合格,判定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事人销售热扎型钢(角钢)30支,销售价40元/支,产品货值金额1200元;违法所得60元。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行政处罚 | ||||||||
处罚内容 | 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 ||||||||
罚款金额(元) | 6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物的金额(元) | 60 | ||||||||
处罚机关 | 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3月25日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6年6月25日 | ||||||||
数据来源单位 | 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