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第5期) | |||||||||||||||
食品抽检基本情况 | 原因排查 | 行政相对人信息 | 启动核查处置情况 | 监管部门采取控制措施情况 | 企业采取措施 | 企业整改情况 | 行政处罚情况 | 备注 | |||||||
食品名称/规格 | 抽样单编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及所在地 |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及所在地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
葱 (小葱) | SBJ26530000003732594ZX | 2026/3/30 | 1.丙环唑残留量(mg/kg)(标准指标:≤0.5、实测值:1.14) 2.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量(mg/kg)(标准指标:≤0.2、实测值:0.58) | 名称:安乐乡商贸中心王xx,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安乐乡猫街集镇太极路 | 抽检监测(省级专项) 2026年云南省级农村食品专项抽检计划 | 问题原因:当事人太相信供货商,同时对食品安全知识学习不够,进货查验没有全面履行,造成食品不合格。 | 名称:安乐乡商贸中心王xx,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安乐乡猫街集镇太极路 | 任务领取时间:2026-4-21启动时间: 2026-4-23 | 责令整改 | 食品召回公告 | 不合格食品原因排查整改落实 | 立案时间: 2026-5-7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2026-6-25 结案时间: 2026-7-3 处置单位: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楚牟处罚【2026】107号,当事人经营的葱(小葱)中丙环唑、氯氟氰菊脂和高效氟氰菊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一)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40元,2、罚款220元,罚没款合计260元。 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否 | 经营环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