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牟定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牟定县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牟财监〔2025〕1号)要求,为切实加大会计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整顿会计秩序,维护财经纪律,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现将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检查对象公示如下:
一、列入检查单位
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牟定县安乐中心小学、牟定县江坡卫生院。
二、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四)《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
(五)《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
(六)《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
(七)其他财政监督执法相关政策文件
三、检查内容
重点关注单位2024年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及相关单位。帮助查找被检查单位资产负债状况、预算执行情况、资产使用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公示期限和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7天,2025年7月9日至7月15日。
联系电话:0878-5212517
电子邮箱:736452438@qq.com
牟定县财政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