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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牟定化佛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相关内容的公示

日期:2025年07月01日   作者: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来源: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点击:[]

《牟定化佛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已于2023年7月27日、2023年10月17日、2025年4月25日分别经牟定县人民政府、楚雄州人民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审查通过。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现将规划成果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

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云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云政函〔2023〕21号)确定的整合优化中的风景名胜区范围进行规划,整合优化后总面积为30.6772平方公里(该数据为过程数据,待国家批复后进行统一更新)。风景名胜区范围:东至庆丰湖,西至秋街,南至飒马场,北至小庄子。

牟定化佛山风景名胜区由化佛山片区、团结坝果园片区、庆丰湖片区等三个片区组成,其中:化佛山片区面积10.4035平方公里,团结坝果园片区面积17.2923平方公里,庆丰湖片区面积2.9814平方公里。

二、风景名胜区性质

牟定化佛山风景名胜区定性为以森林景观保护为主,佛教文化、避暑、度假、疗养为辅的省级风景名胜区。

三、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5-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5-2030年,远期为2031-2035年。

四、分级保护规划

规划依据风景资源保护和利用程度的不同,将风景区划分为核心景区和一般景区,其中核心景区为一级保护区,一般景区为二级保护区和三级保护区。

(一)核心景区(一级保护区)

核心景区(一级保护区)总面积5.7969平方公里,占牟定化佛山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18.90%。属于严格禁止建设范围,建设项目需进行严格审批。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自然生态系统健康、稳定、良性循环发展的前提下,可以适度开展不影响生态功能的有限人为游览活动。

该景区主要以生态保护、文化景观保护、资源展示为主,除必要的科研、监测、保护设施、游赏设施,严禁建设任何建筑设施及与资源保护和风景游赏无关的建设。

在核心景区内不得建设宾馆、商场、娱乐、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经评估后逐步迁出。区域内不得安排旅宿床位,有序疏解居民点、居民人口及与风景名胜区定位不相符的建设,禁止安排对外交通,严格限制外来机动交通工具进入本区。

(二)一般景区

一般景区总面积24.8803平方公里,占牟定化佛山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81.10%,具体范围界线以规划图为准。其中二级保护区总面积10.6483平方公里,占牟定化佛山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34.71%,三级保护区总面积14.2320平方公里,占牟定化佛山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46.39%。

一般景区允许开展生态修复、监测、科学观测、管护巡护、风景区游赏、原住居民生产生活等活动,可进行保护设施、科普宣教设施建设,不得建设污染环境和破坏景观的项目。各项目建设和工程施工等均须进行详细规划和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严格按规划实施。

其中,二级保护区属于严格限制建设范围,区内应恢复生态与景观环境,限制各类建设人为活动,可安排直接为风景游赏服务的相关设施,严格限制居民点的增加和扩建,严格限制游览线交通以外的机动交通工具进入本区。

三级保护区属于控制建设范围,区内可维持原有土地利用方式与形态,根据不同区域的主导功能合理安排旅游服务设施和相关建设,区内建设应控制建设功能、建设规模、建设强度、建设高度和形式等,与风景环境相协调。

五、游人容量

风景区日游人容量为 3920人次/日,年游人容量为 78.4万人次,极限年游人容量117.6万人次。

六、风景游赏规划

牟定化佛山风景名胜区主要由化佛山片区、庆丰湖片区、团结坝果园片区(含景区内其他村庄)组成,三个片区有机统一,相互辉映,动静结合,能够满足游客的不同需求。

化佛山片区主要以森林自然景观、古建筑景观为主题,化佛山片区保存完好以栲树林、松林、栎树林为主的森林植被,分布有国家保护二级野生植物松茸、龙棕等。化佛山主要古建筑(遗址)景观包括白云窝寺、旃檀林、心佛林、宝莲寺、绕顶寺、极乐庵、望佛台、迦叶殿、无住禅师衣钵塔、慧光塔等。

庆丰湖片区主要以水域景观、康养旅游为主题,庆丰湖片区主要由庆丰湖、乌龟山构成,主要是生态康养为主。团结坝果园片区主要以民族风情及农事体验为主题。通过跳民族舞蹈、体验民族风情等促进民族融合大团结,农事体验主要是采摘水果蔬菜和吃农家生态餐,通过这些体验可以缓解人们的紧张情绪,放松身心,增加小朋友的思想教育,促进小朋友健康成长。

七、公示时间及意见建议征求

此次公示时间为30日(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29日)。公众对相关内容有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县林草局自然保护地与野生动植物管理股反馈。(联系电话:0878—6037071,邮箱:hsybhz@126.com)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6月30日

上一条:牟定县烟草专卖局关于2025年6月1日—30日,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情况公示
下一条:楚雄州2025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核及以前年度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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