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牟定县双河水库扩建工程征收土地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牟定县人民政府组织拟定了《牟定县双河水库扩建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本项目拟征收牟定县蟠猫乡双龙村民委员会孟家湾村民小组,新桥镇小蒙恩村民委员会秧草冲一组、秧草冲二组、秧草冲三组集体土地。土地总面积8.6054公顷,农用地8.0706公顷(耕地3.9896公顷,其中水田2.7387公顷、旱地1.2509公顷;林地2.5340公顷;其他农用地1.5470公顷),未利用地0.5348公顷。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牟定县双河水库扩建工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二)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类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的规定,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三、补偿安置标准和情况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区片综合地价是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本项目土地补偿标准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标准执行。
2.本项目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楚政通〔2022〕68号)》执行。
3.本项目拟征收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拟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以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安置途径
具体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措施详见《牟定县双河水库扩建工程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五、补偿登记办理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公告期满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于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11日,持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当地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登记的,以现状调查结果和《牟定县双河水库扩建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计算补偿金额。
六、有关事项
1.公告发布之后,涉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书面知悉并讨论拟征收土地事宜。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和建议的,可通过来信或者来访的方式反馈至县级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相关规定,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牟定县双河水库扩建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听证的,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向牟定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牟定县人民政府按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附件:1.《牟定县双河水库扩建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听证申请书(样例)》
3.《牟定县双河水库扩建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样例)》
牟定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4日
附件1
牟定县双河水库扩建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牟定县人民政府依据牟定县双河水库扩建工程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组织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拟定了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牟定县蟠猫乡双龙村民委员会孟家湾村民小组,新桥镇小蒙恩村民委员会秧草冲一组、秧草冲二组、秧草冲三组,共涉及2个镇2个村委会4个村民小组,四至以勘测定界为准。
二、土地现状
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8.6054公顷,其中农用地8.0706公顷(耕地3.9896公顷,林地2.5340公顷,其他农用地1.5470公顷),未利用地0.5348公顷。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详见《牟定县双河水库扩建工程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三、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牟定县双河水库扩建工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二)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类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的规定,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本次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执行,涉及1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片区,属于Ⅲ区片,具体标准为水田55.5000万元/公顷、旱地44.4000万元/公顷、林地17.7600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55.5000万元/公顷、未利用地13.3200万元/公顷。
本项目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楚政通〔2022〕68号)执行。
五、安置对象
该项目涉及被征耕地的共2个镇(乡)2个村委会4个村民小组49户184人,其中16周岁以下的19人、16周岁至60周岁的126人、60周岁以上的39人。
六、安置方式
(一)货币安置。拟采取发放安置补助费方式安置,土地征收后将征地补偿费全额兑付到被征地村民小组和农户。从实际出发,坚持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政府主导和被征地农民自愿相结合,提高被征地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引导被征地农民自主创业和外出务工等途径,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社会保障方式安置。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框架体系;坚持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被征地农民按规定缴费后,享受相应的基本养老生活费待遇。
七、社会保障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8〕22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9〕1号)精神,以及《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19〕9号)要求,已按“先保后征”要求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258.1620万元,专项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障,并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附件2
听证申请书(样例)
**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文号)于**年**月**日在**乡(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内进行公告,经**村委会**村民小组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被征地村民会议),多数村民代表(或被征地村民)对《**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存在异议,特申请听证。
一、申请听证事项(多选)
1. |
对征地补偿范围进行听证。 |
£ |
2. |
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听证。 |
£ |
3. |
对征地已履行的程序进行听证。 |
£ |
4. |
其他事项: |
£ |
二、申请听证的依据及理由(多选)
1. |
补偿范围不全面,缺少**费用的补偿。 |
£ |
2. |
补偿标准未达到国家或我省要求。 |
£ |
3. |
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程序。 |
£ |
4. |
其他: |
£ |
申请人:
地 址:
联系方式:
申请时间:**年**月**日
附件3
牟定县双河水库扩建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
(样例)
**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文号)已收悉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本次征收涉及**乡(镇)**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总面积**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经**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集体讨论,涉及被征地农民**户,**户同意征收土地,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各项内容无意见,无需进行听证。
**村(居)民委员会(签章)
**村(居)民小组(签章)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