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
非法小广告是影响市容环境的“城市牛皮癣”,严重破坏人居环境、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城市文明形象。彻底整治非法小广告乱象,净化城乡人居环境,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更是全体市民共建美好家园的共同责任。为全域整治非法小广告乱象,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居住环境,我们向全县广大市民、各物业服务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抵制乱象,主动监督举报。坚决抵制各类非法小广告,不参与喷涂、粘贴、散发各类违规广告传单。发现有人乱贴乱画、散发低俗传单,及时劝阻。遇涉黄涉诈涉赌等违法广告,可拨打110向公安机关反映。

二、坚持随手整治,主动维护环境。树立主人翁意识,主动参与环境整治,发现墙面、楼道、公共设施新增非法小广告,及时随手清理、主动清除。自觉爱护公共设施、楼栋墙体、街巷环境,用心守护家门口干净整洁的居住氛围。

三、规范宣传行为,严守文明准则。个人、商户如有信息发布、宣传推广需求,一律前往小区、街巷设置的正规公共宣传栏合规粘贴,严禁随处乱贴、随意喷涂。日常租房、维修、家政等生活服务,选择正规平台和备案商家,坚决不拨打来路不明的街头广告电话。

四、主动示范引领,带动邻里共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文明规范、主动参与清理整治。积极向亲友邻里宣传非法小广告的危害,普及文明创建知识,带动身边群众共同养成爱护环境、文明自律的良好习惯。

文明创建人人参与,美丽家园共建共享。整治城乡“牛皮癣”、净化人居环境,需要每一位市民的积极参与、每一家物业的履职尽责。让我们携手同心、共治共管,全力清除整治非法小广告乱象,共建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美丽牟定!
牟定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2026年9月1日
附:相关法律法规处罚依据
一、公安部门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在公共场所恶意喷涂、张贴广告损毁公私财物,以及发布、传播涉黄、涉诈、涉赌等违法违规小广告的,依法予以处罚。其中,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可依法予以拘留、罚款处罚;传播淫秽相关信息、内容的,依法从严处置。
二、市场监管部门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违规发布虚假商业小广告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发布、消除影响,依法处以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从重处罚、吊销相关经营资质。
三、城市管理部门处罚依据: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张挂、张贴宣传品。对违规张贴喷涂小广告行为,城管部门可依法责令整改、予以警告及罚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