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规定,现将牟定县2019年度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审对象和管辖
本县行政区域内2019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基金会、各类中介机构等)和其他有用工行为的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都必须参加劳动执法年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年审的范围为:在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和经本县其他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有用工行为的单位;用工地在本县的中央、省、州属用人单位。
二、年审内容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主要为:劳动合同订立、履行情况;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情况;工资支付、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及工资集体协商情况;劳务派遣情况;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情况;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存等情况。
三、年审方式和程序
(一)年审方式:“双随机、一公开”
(二)年审程序
1.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双随机抽查系统”,按照辖区内监管用人单位总量的10%,确定参加年审的用人单位和执法人员,并告知用人单位参加执法年审相关事宜。
2.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通过实地巡查或要求被抽查的用人单位通过“云南省劳动保障执法年审信息系统”填报单位劳动用工数据后,对用人单位申报的年审数据进行审查,并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用人单位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yn.gov.cn/),点击“12333公共服务”,进入“网上大厅”,点击“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图标,进入“云南省劳动保障执法年审信息系统”,按照年审信息系统的要求填报单位和职工2019年度劳动合同、工资、社会保险等年审数据。
3.年审结束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年审结论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门户网站公布年审结果,并注明未被抽查的用人单位视为已按规定参加2019年劳动执法年审。
(三)年审时间:2020年5月1日—6月30日。
四、相关规定
(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认为已按规定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
1.被抽查的用人单位,在年审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前,配合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完成年审申报的。
2.年审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前,未被抽查的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按《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用人单位不如实申报年审数据的,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用人单位可自行打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的年审结论,作为已按规定参加2019年执法年审的依据。
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