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处罚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牟定县人民政府或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行政复议,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元谋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14日
上一条: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下一条:牟定县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工程审计整改报告
【关闭】